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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預告「關鍵電信基礎設施資通設備資通安全檢測技術規範」草案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ecurity Testing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for Critical Telecommunications Infrastructure"

發布於 2020-11-06 截止於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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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9114
通傳基礎字第10963027330

主  旨:預告訂定「關鍵電信基礎設施資通設備資通安全檢測技術規範」。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電信管理法第四十二條第八項。

三、「關鍵電信基礎設施資通設備資通安全檢測技術規範」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新聞公告」選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案係配合108626日經總統公布之電信管理法訂定,考量電信管理法已於10971日施行,本案有其急迫性,爰依行政院1059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說明一(二)「情況特殊,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者」之作法,預告期間以30日計,不受草案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之限制。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

() 地址:10054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16號。

() 電話:(02)3343-8242

() 傳真:(02)2343-3636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耀祥

 

關鍵電信基礎設施資通設備資通安全檢測技術規範草案總說明 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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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通訊傳播委員會已於110年1月2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通訊傳播委員會 中華民國110年1月21日 通傳基礎字第10963034480號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訂定「關鍵電信基礎設施資通設備資通安全檢測技術規範」,自110年7月1日生效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ecurity Testing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for Critical Telecommunications Infrastructure" (promulgation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July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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