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ecurity Testing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for Critical Telecommunications Infrastructure"
發布於 2020-11-06 截止於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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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1月4日 通傳基礎字第109630273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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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關鍵電信基礎設施資通設備資通安全檢測技術規範」。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電信管理法第四十二條第八項。
三、「關鍵電信基礎設施資通設備資通安全檢測技術規範」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新聞公告」選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案係配合108年6月26日經總統公布之電信管理法訂定,考量電信管理法已於109年7月1日施行,本案有其急迫性,爰依行政院105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說明一(二)「情況特殊,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者」之作法,預告期間以30日計,不受草案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之限制。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
(二) 地址:10054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
(三) 電話:(02)3343-8242。
(四) 傳真:(02)2343-3636。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耀祥
關鍵電信基礎設施資通設備資通安全檢測技術規範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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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通訊傳播委員會已於110年1月2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