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預告「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2點、第7點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agraph 2 and 7 under Mandatory Provisions of "Mandatory and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Form Contract for Bike Rental"
發布於
2025-08-19
截止於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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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二點、第七點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 修正依據:消費者保護法 第十七條第一項。
三、 「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二點、第七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 ),政策、法規與研究-法規即時檢索-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公共運輸監理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三) 聯絡人:鄧專員
(四) 電話:(02)2349-2122
(五) 傳真:(02)2389-9887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世凱
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二點、第七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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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預告「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2點、第7點修正草案
交通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8月19日交運字第1145011363號主 旨:預告修正「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二點、第七點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交通部。二、修正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第一項。三、「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二點、第七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政策、法規與研究-法規即時檢索-草案預告區網頁。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交通部公共運輸監理司(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三)聯絡人:鄧專員(四)電話:(02)2349-2122(五)傳真:(02)2389-9887(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世凱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二點、第七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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