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the Selection and Training of Volunteered Enlisted Soldiers"
發布於 2021-01-14 截止於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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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1月8日 國人整備字第110000584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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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辦理「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五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 三、本案僅為志願士兵甄選條件修正,經檢視與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無關,各界人士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自行政院公報刊登之日起至十四日內,以書面向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人事整備處吳政侑先生陳述意見。 (一) 地址: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二) 電話:02-2311-6117轉637047。 (三) 傳真:02-8509-9345。 (四)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嚴德發
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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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國防部已於110年6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