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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水中氨氮檢測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NIEA W456.51C)」草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to adopt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Ammonium in Water-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 (NIEA W456.51C)"

發布於 2017-07-24 截止於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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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06719
環署檢字第1060055266

主  旨:預告訂定「水中氨氮檢測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NIEA W456.51C)」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水污染防治法68條。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詳載於本署環境檢驗所網站(http://www.niea.gov.tw/niea/epa_www.asp)「環境檢測方法草案預告」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260

() 電話:(03)4915818分機2117

() 傳真號碼:(03)4910419

() 電子郵件:tjlin@epa.gov.tw

署  長 李應元

 

水中氨氮檢測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NIEA W456.51C)草案總說明 請參見PDF

水中氨氮檢測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NIEA W456.51C)草案 請參見PDF

水中氨氮檢測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草案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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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環境部 2017-07-24

您好:

針對本討論區各項建議,本署將每2週回應一次。

機關綜整回應

環境部 2017-09-27

綜整回應:

依據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13點規定,應於本預告草案公告周知期間結束後14日內綜整與回應。本草案於本網站上因無人回應,將俟公告期滿後收取意見一併納入後續環境檢測標準方法公聽會暨研商會及環境檢測標準方法審議委員會通盤討論及審議。預告期間感謝各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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