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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財政部 財政部關務署

財政部公告:預告「關稅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41條、第43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2, 41 and 43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Customs Act"

發布於  2020-02-27  截止於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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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225
台財關字第1091004004

主  旨:預告修正「關稅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關稅法第一百零二條。

三、「關稅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翌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機關:財政部關務署

()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

() 電話:(02)25505500分機2540

() 傳真:(02)25508104

()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蘇建榮

 

關稅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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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財政部已於109年5月1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財政部 中華民國109年5月13日 台財關字第10910104913號

財政部令:修正「關稅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41條、第43條條文

MINISTRY OF FINANC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2, 41 and 43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Customs Act"

機關綜整回應

財政部關務署 2020-05-08

綜整回應:

本案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財政部網站草案預告論壇均無民眾表達意見,亦無以其他管道提供之外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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