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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請戶籍及土地登記資料辦法」第2條、第3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and 3 of "Regulations on the Application of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nd Land Registration Data for National Housing and Urban Regeneration Center"

發布於  2024-04-08  截止於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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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 台內國字第1130802827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請戶籍及土地登記資料辦法」第2條、第3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31條第3項。

三、「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請戶籍及土地登記資料辦法」第2條、第3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三)聯絡人:吳副工程司

(四)電話:02-8771-2736

(五)傳真:02-8771-9420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為利更新範圍內之民眾儘早獲知相關都市更新資訊,表達參與意願及提前進行意見整合,並明定申請戶籍資料之範圍,有利民眾利益、權益保障及單純文字修正,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第2款及第3款規定,預告期間為14日。

 

部  長 林右昌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請戶籍及土地登記資料辦法第二條、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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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3年5月2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13年5月22日 台內國字第1130805552號

內政部令:修正「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請戶籍及土地登記資料辦法」第2條、第3條條文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2 and 3 of "Regulations on the Application of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nd Land Registration Data for National Housing and Urban Regeneration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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