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Vehicle Safety Type Approval Management Regulations"
發布於 2019-04-25 截止於 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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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4月23日 交路字第10850050051號 |
|---|---|
| 主 旨:預告修正「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公路法第六十三條第五項。
三、「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告事項」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三) 電話:(02)2349-2162
(四) 傳真:(02)2389-9887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佳龍
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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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08年11月2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