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1 of Article 3 of "Agriculture Industrial Waste Reus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發布於 2018-01-18 截止於 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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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月16日 農牧字第10700420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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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三條附表一。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三、「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三條附表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
四、本案因涉及循環農業、本會養豬場沼氣再利用(發電)等政策之擴大推動,及為減輕已投資設置業者之遵法成本,爰有將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之必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畜牧處。
(二) 地址:臺北市南海路37號。
(三) 電話:(02)2312-4665。
(四) 傳真:(02)2381-131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林聰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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