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Beneficiaries Meetings of Securities Investment Trust Fund"
發布於 2020-08-24 截止於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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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8月19日 金管證投字第1090363898號 | 
|---|---|
|  主  旨: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二、修正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la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二)   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1段85號。 
         (三)   電話:(02)27747320。 
         (四)   傳真:(02)87734382。 
        主任委員 黃天牧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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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09年11月2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