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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預告「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33條修正草案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3 of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on on Fixed Network Telecommunications Business"

發布於  2017-05-19  截止於  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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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6516
通傳基礎字第10663010232

主  旨:預告修正「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三十三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信法第十四條第六項。

三、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三十三條修正草案,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cc.gov.tw),「民眾服務」選項下「公告訊息」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基礎設施事務處。

() 地址:10054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16號。

() 電話:(02)3343-8246

() 傳真:(02)2343-3636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詹婷怡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三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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