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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預告「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Use of Radio Frequencies"

發布於  2022-08-15  截止於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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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 通傳資源字第11143019740號

主  旨:預告「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信管理法第五十二條第八項、第五十三條第三項、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第五項及第五十八條第五項。

三、「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新聞公告」選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案為因應數位發展部組織法即將施行,頻率資源業務移撥該部掌理,應儘速完成相關法規作業程序,爰預告期間以10日計。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二)地址:10054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4樓。

(三)電話:(02)3343-8446。

(四)傳真:(02)2343-369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耀祥



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數位發展部已於111年9月2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數位發展部 中華民國111年9月26日 數位資源字第1116000022號

數位發展部令:修正「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MINISTRY OF DIGITAL AFFAIRS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Use of Radio Frequen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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