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warding of the 'Professional Medal for Culture' by Ministry of Culture"
發布於 2017-08-15 截止於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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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8月10日 文人字第1062029019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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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文化部文化獎章頒給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文化部。
二、訂定依據:獎章條例第九條第一項。
三、「文化部文化獎章頒給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文化部人事處。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三) 電話:02-85126283。
(四) 傳真:02-89956608。
(五) 電子郵件:angilshin@moc.gov.tw。
部 長 鄭麗君
文化部文化獎章頒給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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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文化部已於109年1月3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