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預告「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28條附表9、第32條之4附表12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9 of Article 28 and Appendix 12 of Article 32-4 of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Measuring Instruments"
發布於
2026-06-24
截止於
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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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附表九、第三十二條之四附表十二。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 修正依據:度量衡法 第五十九條及規費法 第十條第一項。
三、 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二十八條附表九、第三十二條之四附表十二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標準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 ),「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 )(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度量衡行政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聯絡人:彭小姐。
(四) 電話:02-23963360分機5142。
(五) 傳真:02-23970715。
(六) 電子郵件:jane.peng@bsmi.gov.tw 。
部 長 龔明鑫
本案授權標準檢驗局決行
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二十八條附表九、第三十二條之四附表十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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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預告「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28條附表9、第32條之4附表12修正草案
經濟部公告中華民國115年6月23日經授標字第11553000840號主 旨:預告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二十八條附表九、第三十二條之四附表十二。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經濟部。二、修正依據:度量衡法第五十九條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三、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二十八條附表九、第三十二條之四附表十二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標準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度量衡行政組。(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三)聯絡人:彭小姐。(四)電話:02-23963360分機5142。(五)傳真:02-23970715。(六)電子郵件:jane.peng@bsmi.gov.tw。部 長 龔明鑫 本案授權標準檢驗局決行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二十八條附表九、第三十二條之四附表十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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