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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中醫藥司

預告「中醫藥發展法」草案

發布於 2019-09-17 截止於 201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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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預告「中醫藥發展法」草案。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中醫藥發展法草案如附件。本草案登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公告訊息」網頁,及本部「中醫藥司>法令規章區>中醫藥業務相關法規>修法預告、草案」網頁。

三、考量本法案研擬過程已多次辦理專家會議、與中醫藥相關團體溝通會議、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衛生局討論會議,充分與外界溝通及協商蒐集意見,為掌握時效,爰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

()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

()電話:(02)85907781

()傳真:(02)85907076

()電子郵件:cmtpei@mohw.gov.tw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考量本法案研擬過程已多次辦理專家會議、與中醫藥相關團體溝通會議、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衛生局討論會議,充分與外界溝通及協商蒐集意見,為掌握時效,爰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

機關綜整回應

中醫藥司 2019-11-28

綜整回應:

一、謝謝您的意見,本部持續推動中醫藥發展法草案,朝凝聚各界共識努力。有關各機關研擬法律草案之公告期間,按行政院秘書長105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規定略以,情況特殊,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者,各機關得另定較短之期間。查本部於108年9月17日預告「中醫藥發展法」草案,敘明理由,因本法案研擬過程已辦理多次專家會議、與中醫藥團體溝通會議、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衛生局討論會議,充分與外界溝通協商及蒐集意見,爰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尚符合前開函意旨。又鑑於本法案內容較無爭議且基於福國利民考量,懇請予以支持。

二、本部擬具之「中醫藥發展法」業於行政院本(108)年11月14日召開之第3676次會議討論通過,共計24條條文;行政院已於11月14日函請立法院審議。中醫藥發展法草案可至行政院網站下載。(網址: 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54ec0d6b-57e6-4c1b-bfd9-3c03642ec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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