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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外交部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外交部公告:預告「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3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Passport Act"

發布於 2021-02-09 截止於 202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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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29
外授領一字第1106600554

主  旨:預告修正「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外交部。

二、修正依據:護照條例36條。

三、修正內容:「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boca.gov.tw)「領務法規」項下之「護照法規」網頁。

四、旨揭修正草案與貿易、投資及智慧財產權無直接相關,且為1091230日增訂「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之一條文時,漏未配合修正之條文,其修正內容不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之得、喪、變更,爰縮短公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5

() 電話:(02)3343-5503

() 傳真:(02)2343-2851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吳釗燮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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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外交部已於110年2月2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外交部 中華民國110年2月20日 外授領一字第1105105577號

外交部令:修正「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3條條文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3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Passport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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