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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營建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5點、第10點、第18點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agraph 5, 10 and 18 of "Prohibited Activities Regulations in the Domain of Shei-Pa National Park"

發布於  2021-09-16  截止於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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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9月16日 台內營字第1100814804號

主  旨:預告修正「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5點、第10點、第18點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

三、「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5點、第10點、第18點規定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三)電話:02-87712912

(四)傳真:02-87712681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徐國勇



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五點、第十點、第十八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1年1月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11年1月5日 台內營字第1100818312號

內政部令:修正「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5點、第10點、第18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agraph 5, 10 and 18 of "Prohibited Activities Regulations in the Domain of Shei-Pa National Park"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5th, January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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