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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法務部

法務部公告:預告「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44條、第45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4 and 45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National Security Act"

發布於 2021-04-01 截止於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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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330
法檢字第11004506500

主  旨:預告修正「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

二、修正依據:國家安全法第十條。

三、「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s://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

四、本次修正配合法院組織法檢察機關去法院化,為使本施行細則檢察機關用語與法律體例一致,有儘速完成修正必要,爰定公告期間為十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法務部檢察司。

() 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1130號。

() 電話:02-21910189#2312

() 傳真:02-23811528

() 電子郵件:m39011@mail.moj.gov.tw

部  長 蔡清祥

 

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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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行政院已於110年5月1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行政院 中華民國110年5月13日 院臺法字第1100013420號

行政院令:修正「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44條、第45條條文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44 and 45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National Security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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