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of the Safe Operation and Pollution Prevention Management for Ships"
發布於 2019-04-22 截止於 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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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4月17日 交航(一)字第108980008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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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交通部。
二、訂定依據:船舶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三項。
三、「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務瀏覽/公告發布令」網頁。
四、鑒於本部航港局自106年起推動旨揭制度輔導計畫迄今,已輔導21家船舶運送業者與26艘船舶評鑑合格,為利業者加速建立系統化之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五、承辦單位:交通部航港局船舶組
六、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七、電話:02-8978-6284
八、傳真:02-2701-0752
九、電子郵件:cchuang01@motcmpb.gov.tw
部 長 林佳龍
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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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08年10月3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