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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財政部 財政部賦稅署

財政部公告:預告「新增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不計入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至第四目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及適用差別稅率之房屋」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Houses Newly Approved by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to Be Excluded From the Total Number of Taxable Houses Nationwide Owned by Taxpayers and Applicable to Differential Tax Rates Specified in Item 2 to 4 of Subparagraph 1 of Paragraph 1 of Article 5 of the House Tax Act"

發布於  2025-07-25  截止於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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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7月25日 台財稅字第11400588890號

主  旨:預告訂定「新增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不計入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至第四目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及適用差別稅率之房屋」。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財政部。

二、訂定依據: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房屋稅條例第五條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第四條第十二款。

三、「新增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不計入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至第四目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及適用差別稅率之房屋」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二)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吳專員。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8763。

(五)傳真:(02)2396-9038。

(六)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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