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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公告:預告「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ATOMIC ENERGY COUNCIL,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File Security Maintenance and Administration for Ionizing Radiation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

發布於 2021-08-27 截止於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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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8月27日 會輻字第11000115162號

主  旨:預告修正「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

三、「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詳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aec.gov.tw)/施政與法規/原子能法規/最新訊息/草案預告,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會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輻射防護處。

(二)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5樓。

(三)電話:02-22322192。

(四)傳真:02-8231782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謝曉星



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原能會已於110年12月2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原能會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9日 會輻字第11000181361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令:修正「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管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ATOMIC ENERGY COUNCIL,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File Security Maintenance and Administration for Ionizing Radiation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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