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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勞動部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勞動部公告:預告「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Hazardous Workplace Review and Inspection Regulations"

發布於  2020-02-19  截止於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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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217
勞職授字第10902003921

主  旨:預告修正「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

三、「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

() 電話:02-8995-6666#8216

() 傳真:02-8995-6665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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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09年7月1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勞動部 中華民國109年7月17日 勞職授字第10902022781號

勞動部令:修正「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部分條文

MINISTRY OF LAB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Hazardous Work Place Review and Inspection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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