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預告「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第8條附表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8 of "Regulations for Driver Permanently Prohibited From Applying Driver's License to Reapply for Taking Tests"
發布於
2025-09-08
截止於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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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 」第8條附表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 修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六十七條之一第三項。
三、 「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第8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tc.gov.tw/ )「政策、法規與研究-法規即時檢索-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三) 聯絡人:劉技士。
(四) 電話:(02)2349-2137。
(五) 傳真:(02)2389-9887。
(六)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部 長 陳世凱
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第八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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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預告「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第8條附表修正草案
交通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9月8日交運字第1145012244號主 旨:預告修正「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第8條附表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交通部。二、修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之一第三項。三、「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第8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tc.gov.tw/)「政策、法規與研究-法規即時檢索-草案預告區」網頁。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交通部。(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三)聯絡人:劉技士。(四)電話:(02)2349-2137。(五)傳真:(02)2389-9887。(六)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世凱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第八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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