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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文化部

文化部公告:預告「民間參與文化設施接管營運辦法」第2條、第3條、第4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3 and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Operation Take-Over for Private Participation in Cultural Facilities"

發布於  2025-06-24  截止於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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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6月23日 文源字第11430171752號

主  旨:預告修正「民間參與文化設施接管營運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修正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規定。

三、「民間參與文化設施接管營運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三)聯絡人:劉聘用副編審

(四)電話:02-85126336

(五)傳真:02-8995-6607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李遠



民間參與文化設施接管營運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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