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體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辦法」第1條、第4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 and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Counseling of Professional Athletic Coaches"

發布於  2017-11-13  截止於  2018-01-12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 留言 0 已關注

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06118
臺教授體部字第1060036108A

主  旨:預告修正「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辦法」第1條、第4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16條第4項。

三、「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辦法」第1條、第4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

() 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 電話:(02)8771-1029

() 傳真:(02)8772-8707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辦法第一條、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Top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