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 and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Counseling of Professional Athletic Coaches"
發布於 2017-11-13 截止於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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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11月8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060036108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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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辦法」第1條、第4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第16條第4項。
三、「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辦法」第1條、第4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
(二) 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三) 電話:(02)8771-1029。
(四) 傳真:(02)8772-8707。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辦法第一條、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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