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Design Specifications of Common Duct"
發布於 2019-05-23 截止於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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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5月21日 台內營字第108080855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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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共同管道工程設計規範」。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共同管道工程設計標準第17條。
三、「共同管道工程設計規範」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工程組)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642
(四) 傳真:02-27525947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係訂定共同管道工程設計之相關依據,屬技術性之規定,依據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預告期間為60日。
部 長 徐國勇
共同管道工程設計規範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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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8年9月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