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on Living Allowance For Mid or Low-income Senior Citizens"
發布於
2021-08-18
截止於
2021-09-17
討論(尚餘0 天)
1 留言
0
已關注
主 旨: 預告修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修正依據:老人福利法 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
三、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sfaa.gov.tw )網頁。
四、 鑑於本案修正內容已於研商過程充分討論,且增訂保障條款,避免影響已領取本津貼者之權益;又為配合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111年度總清查作業,以應實際需求,有其急迫性,公告期間有訂較短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三) 電話:02-26531976
(四) 傳真:02-26531773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
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11月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0年11月9日
衛授家字第1100860107號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on Living Allowance For Mid or Low-income Senior Citizens"
機關回應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2021-11-10
民眾提問:要規定從政府收件,到發放的時間,不得超過多久。若不符合條件,最晚何時告知其理由。還有要照顧不識字、身心障礙、不會寫申請表單民眾的機制。
為保障申請人權益,業於修正條文第 6 條明定,(第 1 項 ) 申請發給本津貼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文件、資料,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文件、資料未備齊者,鄉(鎮、市、區)公所應以書面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及(第 2 項)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申請後,應依本辦法規定,於申請人備齊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 1 個月內完成調查及初審後,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以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撥款作業。
至有關協助民眾填寫申請表單部分,係屬審核作業事項,老人福利法第 12 條第 3 項後段業明定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2021-11-10
要規定從政府收件,到發放的時間,不得超過多久。若不符合條件,最晚何時告知其理由。還有要照顧不識字、身心障礙、不會寫申請表單民眾的機制。
沒有 Javascript 無法參與討論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衛授家字第1100800373號主 旨:預告修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二、修正依據:老人福利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sfaa.gov.tw)網頁。四、鑑於本案修正內容已於研商過程充分討論,且增訂保障條款,避免影響已領取本津貼者之權益;又為配合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111年度總清查作業,以應實際需求,有其急迫性,公告期間有訂較短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三)電話:02-26531976(四)傳真:02-26531773(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