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and 21 of "Regulations for Permission and Supervision of Private Employment Services Institution"
發布於 2021-05-05 截止於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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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5月3日 勞動發管字第1100506238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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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一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
三、「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為保障第二類外國人權益,落實現行契約規範,以使相關措施及早實施,爰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格式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三) 電話:02-89956189
(四) 傳真:02-8995619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一條修正草案意見表
提意見人:
住址:
電話: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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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10年6月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