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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預告「行動寬頻業務新無線電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行動寬頻業務新無線電寬頻終端設備技術規範」草案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New Radio Base Station Radio Frequency Equipment of Mobile Broadband Business" an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New Radio Broadband Terminal Equipment of Mobile Broadband Business"

發布於 2020-01-15 截止於 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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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9110
通傳資源字第10943000210

主  旨:預告訂定「行動寬頻業務新無線電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及「行動寬頻業務新無線電寬頻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

() 電信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

() 電信法第五十條第一項。

三、「行動寬頻業務新無線電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及「行動寬頻業務新無線電寬頻終端設備技術規範」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cc.gov.tw),「新聞公告」選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鑒於所訂技術規範相關規格係依循國際行動通信標準制定組織「第三代合作夥伴計畫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之技術規格,且經相關利害關係業者參與訂定技術規範草案,為加速該等技術規範之適用,本公告預告期間為14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 地址:10054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164樓。

() 電話:(02)3343-8423

() 傳真:(02)2343-3699

() 電子郵件:kevincw@ncc.gov.tw

代理主任委員 陳耀祥

 

行動寬頻業務新無線電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請參見PDF

行動寬頻業務新無線電寬頻終端設備技術規範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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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通訊傳播委員會已於109年4月2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通訊傳播委員會 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 通傳資源字第10943006650號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訂定「行動寬頻業務新無線電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自即日生效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New Radio Base Station Radio Frequency Equipment of Mobile Broadband Business" (promulgation becomes effective from 21st, April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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