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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公告:預告「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草案

BUREAU OF CULTURAL HERITAGE, MOC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Cultural Heritage Park, Ministry of Culture"

發布於  2021-01-29  截止於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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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公告 中華民國110126
文資秘字第11030002922

主  旨:預告訂定「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

三、「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www.boch.gov.tw),「最新公告」網頁、本局文化資產園區網站(http://tccip.boch.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

() 電話:04-22176968

() 傳真:04-22299382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代理局長 張仁吉

 

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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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文化部已於110年10月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文化部 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 文資綜字第11030103261號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令:訂定「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BUREAU OF CULTURAL HERITAGE, MOC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Cultural Heritage Park, Ministry of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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