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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7條、第14條、第18條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 14 and 18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for Enterprises or Persons Providing Virtual Asset Services" (former name: Regulations Governing 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for 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

發布於  2026-08-13  截止於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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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8月13日 金管證券字第1150383750號

主  旨:預告修正「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七條、第十四條、第十八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二項適用同法第七條第三項、第八條第四項前段、第十條第三項、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十三條第三項及資恐防制法第七條第五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為配合行政院打擊詐欺犯罪之重大治安政策推動,爰縮短法規預告期間,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二)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1段85號

(三)聯絡人:陳科員

(四)電話:(02)2774-7331

(五)傳真:(02)8773-4411

(六)電子郵件:cathelin35@sfb.gov.tw


主任委員 彭金隆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七條、第十四條、第十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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