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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9條修正草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9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Employment of Environmental Agent Professional Technicians"

發布於  2022-05-19  截止於  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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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5月18日 環署化字第1118109296號

主  旨:預告修正「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9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9條第2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考量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並維護業者之權益,有儘速完成法規修正之必要,爰將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132巷35弄1號

(三)電話:(02)2325-7399分機55223

(四)傳真:(02)2325385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張子敬



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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