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預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ccounting Systems and Standard Formulas of the Cable Radio and Television System Operators"

發布於 2020-06-01 截止於 2020-06-15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留言 0 已關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9528
通傳平臺字第10941015490

主  旨:預告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

三、「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新聞公告」選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案為因應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修正及配合本會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政策施行,預告期間以14日計。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平臺事業管理處)。

() 地址:10002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50號。

() 電話:(02)3343-8337

() 傳真:(02)2343-3600

() 電子郵件:shinyu@ncc.gov.tw

代理主任委員 陳耀祥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Top

本則草案預告,通訊傳播委員會已於109年7月2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通訊傳播委員會 中華民國109年7月29日 通傳平臺字第10941021460號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令: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部分條文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ccounting Systems and Standard Formulas of the Cable Radio and Television System Operators"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