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8 of "Regulations for Governing and Managing Immigration Business Organizations and Their Employees"
發布於 2021-03-31 截止於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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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3月31日 台內移字第1100910807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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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第8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7條第2項。 三、「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第8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部移民署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三) 電話:02-23889393#2599 (四) 傳真:02-23892647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徐國勇
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第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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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0年6月2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