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4-09-24 截止於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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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
發文字號:經授企字第11354801500號
附件: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經濟部公告11354801500.pdf
主旨:預告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四十條。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四十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三、本案另載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站:http://www.sme.gov.tw)、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網址:https://join.gov.tw/)。
四、緣國土計畫法全面實施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旨揭法律係因應前述法令變更須配合修正條文,僅作單純文字修正,無涉實質規範內容變更,並未影響民眾權益;復為配合國土計畫法實施期程需要,須儘速完成法制作業,以資依據,爰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網站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二)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
(三)電話:(02)23680816分機239
(四)傳真:(02)2367-7484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本案屬配合國土計畫法修正,爰縮短修正預告期間定為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