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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勞動部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勞動部公告:預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the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Equipment and Measures"

發布於  2024-06-13  截止於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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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 勞職授字第1130204475號

主  旨:預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三項。

三、「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考量本案係為強化事業單位安全衛生設施及工作場所防災作為,以有效防止職業災害及保護勞工之身心健康,有儘速施行之必要,且相關內容業經諮商相關機關及團體並參酌其意見修正,爰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衛生健康組)。

(二)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聯絡人:侯技正。

(四)電話:02-89956666分機8212。

(五)傳真:02-89956665。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何佩珊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13年8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勞動部 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 勞職授字第1130205534A號

勞動部令: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

MINISTRY OF LAB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the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Equipment and Measures" (Article 227-1 of amended regulations shall be coming into force from 1st, January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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