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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公告:預告「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7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 of "Civil Associations Election and Recall Act"

發布於  2019-03-14  截止於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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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8312
台內團字第1080280484

主  旨:預告修正「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7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人民團體法66條。

三、「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7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職業團體科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5

() 電話:02-23565538

() 傳真:02-23565184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徐國勇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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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8年5月2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08年5月28日 台內團字第1080281161號

內政部令:修正「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7條條文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7 of "Regulations on Election and Recall in Civil Associ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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