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4 and 1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Organization and Deliberation Procedures of the CPA Discipline Committee and the CPA Disciplinary Rehearing Committee"
發布於 2020-03-10 截止於 2020-04-09
討論(尚餘0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3月5日 金管證審字第1090360943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十一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二、修正依據:會計師法第六十七條第一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law/DraftForum.aspx)。
四、為因應會計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委員任期即將屆至,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二) 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1段 85號。
(三) 電話:(02)27747388。
(四) 傳真:(02)87734152。
主任委員 顧立雄
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十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09年4月2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