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agraph 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Category and Scale of Food Businesses Who May Commence Its Business Operation After Applying for Registration and the Date of Implementation"
發布於 2021-01-06 截止於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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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 衛授食字第109130169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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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第一點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三項。
三、「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第一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預告法規沿革區」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363
(四) 傳真:(02)2653-1062
(五) 電子郵件:char0707@fda.gov.tw
部 長 陳時中
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第一點修正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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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4月2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