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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件2、附件5、第36條附件12修正草案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and Supplementary 2 and 5 of Article 4 and Supplementary 12 of Article 36 of "Regulations for Tuna Longline Fishing Vessels Proceeding to the Indian Ocean for Fishing Operation"

發布於  2022-02-08  截止於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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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2月8日 農漁字第1101338273號

主  旨:預告修正「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件二、附件五、第三十六條附件十二。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六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二十四條第二項。

三、「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件二、附件五、第三十六條附件十二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oa.gov.tw)「公告」專區,及本會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s://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本修正草案前於110年10月6日次日起預告60日,預告後因各方提供建議修正意見,且部分修正條文涉及強化管理,故重新予以預告,另因部分條文具時效性,有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21日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21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

(三)電話:(02)23835872。

(四)傳真:(02)23327395。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吉仲



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件二、附件五、第三十六條附件十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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