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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公告:預告「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Feed-in Tariffs and the Calculation Formula for the Electricity Generated by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Equipment of 2021"

發布於  2022-06-28  截止於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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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6月27日 經能字第11104602800號

主  旨:預告修正「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九條第一項。

三、「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修正草案如附件。

四、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boe.gov.tw)首頁「能源法規」選項下「最新法規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亦可連結本網頁)。

五、為務實反映國內太陽光電推動需求,使躉購費率及時反映市場現況,爰針對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部分修正及增訂以下規定:

(一)修正第4點第2款第6目之1規定,農業一地兩用型態之認定機關為中央或地方農業主管機關。

(二)修正第4點第2款第7目規定,加計漁業環境友善公積金費率之適用對象。

(三)增訂第4點第3款規定,大型案場於一定期間內完工者,適用加計額外費率,以鼓勵其加速設置。

(四)修正附表4註2,配合修正條文,針對漁業環境友善公積金加計費率適用,酌作文字修正。

六、考量本案具急迫性與特殊性,爰將預告時間縮短為7日。

七、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地址: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

(三)電話:02-2775-7777。

(四)傳真:02-2775-7728。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修正草案(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1年7月1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1年7月12日 經能字第11104602960號

經濟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自即日生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Feed-in Tariffs and the Calculation Formula for the Electricity Generated by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Equipment of 2021"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12th, July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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