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Supplementary 1 of Article 6 and Supplementary 6 of Article 42 of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ng Yachts"
發布於 2017-11-16 截止於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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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3日 交航(一)字第106980027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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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遊艇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六條附件一、第四十二條附件六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船舶法第七十一條第二項。 三、「遊艇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六條附件一、第四十二條附件六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務瀏覽/公告發布令」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航港局船舶組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三) 電話:02-8978-8035 (四) 傳真:02-2701-8463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賀陳旦
遊艇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六條附件一、第四十二條附件六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