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Air Ambulance"
發布於
2022-04-25
截止於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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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 」修正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修正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二十二條。
三、 旨揭修正草案如附件,名稱並修正為「空中救護運輸工具管理辦法」。本草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 )「法令規章」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與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law.moj.gov.tw/ )法規草案項下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三) 電話:(02)85907354
(四) 傳真:(02)85907087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
2022-12-21
綜整回應:
感謝您對空中救護業務的關心,由於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於草案預告期間獲得多項建議,尚需時日與相關單位及團體討論及研析,爰俟本辦法修正發布時說明對您留言之參採情形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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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衛部醫字第1101668232號主 旨:預告「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二、修正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二十二條。三、旨揭修正草案如附件,名稱並修正為「空中救護運輸工具管理辦法」。本草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與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law.moj.gov.tw/)法規草案項下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三)電話:(02)85907354(四)傳真:(02)85907087(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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