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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Air Ambulance"

發布於  2022-04-25  截止於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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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 衛部醫字第1101668232號

主  旨:預告「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二十二條。

三、旨揭修正草案如附件,名稱並修正為「空中救護運輸工具管理辦法」。本草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與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law.moj.gov.tw/)法規草案項下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三)電話:(02)85907354

(四)傳真:(02)85907087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 2022-12-21

綜整回應:

感謝您對空中救護業務的關心,由於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於草案預告期間獲得多項建議,尚需時日與相關單位及團體討論及研析,爰俟本辦法修正發布時說明對您留言之參採情形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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