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67-6 and 170 of "Building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under "Building Technical Regulations"
發布於 2021-04-12 截止於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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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 台內營字第11008036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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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7條之6、第170條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建築法第97條。
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7條之6、第170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及本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pam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345#2684
(四) 傳真:02-8771270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徐國勇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六十七條之六、第一百七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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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0年10月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