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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Capital Adequacy of Bills Finance Companies"

發布於  2026-01-19  截止於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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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1月19日 金管銀票字第11401537041號

主  旨:預告修正「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三項。

三、「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9樓

(三)聯絡人:陳稽核

(四)電話:02-89689735

(五)傳真:02-89681357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彭金隆



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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