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中央選舉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預告「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修正草案

CENTRAL ELECTION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on Responding to the Occurrence of Natural Disasters or Other Force Majeure Events Pre-election or on Election Day"

發布於  2023-07-14  截止於  2023-08-03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 留言 0 已關注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13日 中選務字第1123150224號

主  旨:預告修正「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六條。

三、「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站:https://www.cec.gov.tw/)「公告」網頁。

四、本草案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子法,為便利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之舉行,各該子法及相關作業規範須儘速配合修訂以符實需,草案公告期間有因應此特殊情況,另定較短期間之必要。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0樓。

(三)電話:(02)2397-6814。

(四)傳真:(02)2397-6895。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李進勇



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中選會已於112年8月2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中選會 中華民國112年8月25日 中選務字第11231503251號

中央選舉委員會令:修正「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

CENTRAL ELECTION COMMISS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on Responding to the Occurrence of Natural Disasters or Other Force Majeure Events Pre-election or on Election Day" (amended regulations take into force from 25th, August 2023)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