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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消防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Reg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Training Institutions for Security Supervisors and Security Inspectors"

發布於  2023-11-06  截止於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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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 台內消字第1120826634號

主  旨:預告訂定「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消防法第15條之6第3項。

三、「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消防署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三)電話:02-81959318

(四)傳真:02-89114276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係為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申請登錄及其管理事項之規定,與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無關,且已依法踐行諮商利害關係人意見之程序,為推動保安監督管理業務之重要事項,屬情況特殊,有縮短預告期間之必要者,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4點第2款規定,預告期間為20日。

 

部  長 林右昌



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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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3年3月1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13年3月15日 台內消字第11316010401號

內政部令:訂定「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for Reg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Training Institutions for Security Supervisors and Security Inspe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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