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弭深夜噪音取締違法改裝車輛
發布於
2016-08-18
截止於
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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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部分汽、機車駕駛人為突顯個人喜好或吸引目光,將車輛進行改裝或拆除消音設備後於道路上行駛,嚴重影響民眾的生活安寧。
為有效取締改裝車及噪音車輛,由警察、監理及環保機關共同執行「改裝車輛稽查及噪音取締」專案勤務,利用夜間及每個週末假日時段,擇轄內重要路段及改裝車輛易聚集的熱點,鎖定非法改裝、噪音擾人之車輛,主動攔檢取締,違規駕駛人不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或噪音管制法擇重製單舉發,更要求車主將車輛送到監理站或環保局檢驗,持續追蹤後續車輛復原及改善狀況;另為斷絕源頭,並針對可能提供違法改裝之汽機車改裝修配業者全面清查,環保機關亦持續推動仿歐、美、日及新加坡等先進國家排氣管源頭認證及登錄檢驗之作法。
截至6月30日止,巡攔查檢共計11,869輛次,其中噪音檢測共計1,757輛次,噪音檢測不合格告發共計1,211輛次;另針對一般巡邏盤查或巡查到疑似非法改裝及拆除消音器的車輛,予以錄影及拍照蒐證後,通報監理站或環保局強制檢驗共計45,199件,取締成果顯著,展現出政府執法力度與強度,同時兼收危險駕車及酒後駕車防制效果。
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並責令檢驗。另改裝排氣管部分,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外,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的罰緩。再次提醒所有車主請勿任意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除能確保行車安全外,也避免製造噪音而影響他人生活品質。
消弭深夜噪音取締違法改裝車輛
鑑於部分汽、機車駕駛人為突顯個人喜好或吸引目光,將車輛進行改裝或拆除消音設備後於道路上行駛,嚴重影響民眾的生活安寧。為有效取締改裝車及噪音車輛,由警察、監理及環保機關共同執行「改裝車輛稽查及噪音取締」專案勤務,利用夜間及每個週末假日時段,擇轄內重要路段及改裝車輛易聚集的熱點,鎖定非法改裝、噪音擾人之車輛,主動攔檢取締,違規駕駛人不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或噪音管制法擇重製單舉發,更要求車主將車輛送到監理站或環保局檢驗,持續追蹤後續車輛復原及改善狀況;另為斷絕源頭,並針對可能提供違法改裝之汽機車改裝修配業者全面清查,環保機關亦持續推動仿歐、美、日及新加坡等先進國家排氣管源頭認證及登錄檢驗之作法。截至6月30日止,巡攔查檢共計11,869輛次,其中噪音檢測共計1,757輛次,噪音檢測不合格告發共計1,211輛次;另針對一般巡邏盤查或巡查到疑似非法改裝及拆除消音器的車輛,予以錄影及拍照蒐證後,通報監理站或環保局強制檢驗共計45,199件,取締成果顯著,展現出政府執法力度與強度,同時兼收危險駕車及酒後駕車防制效果。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並責令檢驗。另改裝排氣管部分,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外,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的罰緩。再次提醒所有車主請勿任意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除能確保行車安全外,也避免製造噪音而影響他人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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