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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產銷履歷農糧產品米類驗證費用補助方式」草案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Subsidy Method for Certification Fee of TAP Rice"

發布於  2021-08-16  截止於  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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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8月16日 農糧字第1101092471號

主  旨:預告訂定「產銷履歷農糧產品米類驗證費用補助方式」。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八條第一項。

三、「產銷履歷農糧產品米類驗證費用補助方式」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農糧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afa.gov.tw)。

四、配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於109年12月25日修正施行,為使驗證機構及農產品經營者儘速依循辦理產銷履歷驗證相關作業,並兼顧前等經營者(機構)及消費者之權益,確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農糧署。

(二)地址: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15號。

(三)電話:02-23937231分機593。

(四)傳真:02-23945743。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吉仲



產銷履歷農糧產品米類驗證費用補助方式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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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10年10月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農委會 中華民國110年10月5日 農糧字第1101092687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訂定「產銷履歷農糧產品米類驗證費用補助方式」,自即日生效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Subsidy Method for Certification Fee of TAP Rice" (promulgation becomes effective from 5th, October 2021)

機關綜整回應

農業部農糧署 2021-09-01

綜整回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

發文字號:農糧產字第1101092633號

谷忠澄先生:您好!

您110年8月17日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產銷履歷農糧產品米類驗證費用補助方式』草案」發表4點評論,本會農糧署敬復如下:

  • 為擴大推動產銷履歷驗證制度,補助農產品(稻米)經營者參加產銷履歷驗證之驗證費及農產品檢驗費,確保農產品品質安全與可追溯源性,爰擬具「產銷履歷農糧產品米類驗證費用補助方式」草案,計六點。
  • 您於前揭草案預告案填寫評論意見略以:1.自主品管數據及體系之建置期程、2.因農忙或作業延宕需聲請之行政救濟、3.向農田水利諮議會反映將致無法於法定期限內完成等,查本草案內容係依產銷履歷驗證通過時為申請基準時點,全年度各月份均可申請,農民及產銷履歷驗證公司有充裕時間完成自主品管及驗證抽檢程序後再申請補助,惟考量行政作業程序需及時查對相關文件,為免延宕仍於草案第三點訂有申請期限,屆時將加強向農民宣導,並請驗證公司於通知驗證結果時,一併轉知通過驗證之農民依期限申請補助,逾期者將不予受理。
  • 另有關您評論意見4.灌區內外計畫變更、水權登記費用等建議考量事項,經查與本草案規定於產銷履歷驗證通過後,依驗證機構收費金額補助驗證費及農產品檢驗費等相關規定應無實質關聯。

 

敬祝

平安如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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