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8 and 38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Act"
發布於 2018-03-23 截止於 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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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3月21日 農水保字第107185714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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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八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七條。
三、「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八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本會水土保持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swcb.gov.tw)。
四、本公告主要係增訂限期改正之處理原則,減少違規案件後續擴大開發情事,具急迫性,爰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水土保持局
(二)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
(三) 電話:049-2347453
(四) 傳真:049-2394310
(五) 電子郵件:ywec@mail.swcb.gov.tw
主任委員 林聰賢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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