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of Housing Subsidies for Repair Loan and Easy Repair Expenses"
發布於 2019-01-24 截止於 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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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1月21日 台內營字第10808011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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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住宅法第12條第2項。
三、「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pam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4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631
(四) 傳真:02-8771263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之住宅貸款利息及修繕住宅費用補貼係單純之給付行政,依內政部主管法律或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5點第2款第1目規定,預告期間為40日。
部 長 徐國勇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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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8年5月3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